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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现状与思考 矿山环境地质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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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效果及存在问题~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
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西南地区各级政府相继制订和建立了一些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并于1996年8月29日修订。四川省在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于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地方各级政府亦很重视,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如《成都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马边彝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而针对乱采滥挖多为小型矿山企业的情况,四川省于1994年出台了《四川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条例》;为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1998年12月4日专门发出了《关于严禁滥采乱挖矿山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的通知》(川府发[1998]81号);在整顿矿山秩序方面亦做了大量的工作,2000年共查处各类矿业违法案件1.2万宗,取缔非法采矿2712处,查处越界开采950个,关闭矿井2500个。
1998年10月,重庆人大颁布实施的《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申请采矿权必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999年8月重庆市人大颁布实施的《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作为专章写入其中,其核心内容主要有以下3点:①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②采矿权人应当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③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情况实行年审制度。此外,还组织专家编写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技术专著,为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了技术支持。随着矿山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各级矿山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得到增强。
云南省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每年都在“地球日”、“环境日”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使人们的环境意识得到加强。近年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赋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的职责及《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规,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对矿山地质环境实行监督管理,开展了矿山地质灾害专项与应急调查,及时调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引起的纠纷;组织完成《玉溪地区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和《文山州矿山环境地质调查》;编写了《云南省“十五”期间矿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计划》及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可行性研究;2002年配合省人大组织的“云南省环保世纪行”活动,对煤、有色金属等重点矿区进行了实地调查,根据“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活动主题,对各矿区取得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和报告,促进了该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
贵州省组织完成1∶20万《攀西—六盘水环境地质调查》和1∶50万《贵州省环境地质调查》;编制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部分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进行治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5年10月8日发出通知,从2006年1月1日起,严禁在自治区境内开采砂金,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提供了政策保证。近年来自治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地质灾害防治,降低灾害损失,取得了较好成绩。
中国地质调查局自2002年以来,组织西南地区各省市区集中开展了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和评估工作,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提供了大量基础资料。
近年,各省国土资源厅在编制《2000—2010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都规划了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明确提出了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效果
1.普遍展开了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工作,为减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起了保障作用
上述法律法规的逐步实施,有效遏制了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继续恶化。另一方面,各矿山企业也逐渐认识到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对科学防灾、避灾的重要性。如四川乐山地区2002年共完成矿山地质环境评价180处,雅安市、凉山州、攀枝花市等地区2002年也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几十处至一百多处不等。这些矿山地质环境评价为防治矿山环境地质问题提供了充分的科学依据。
到2004年,新办大、中型矿山企业,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书达100%。年审换证矿山70%~80%均提交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上述相关政策的制定、出台、宣传、贯彻、落实,初步扭转了重开发轻保护、肆意破坏污染矿山生态地质环境的势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逐渐引起了各级政府、企业、社会重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加大了大、中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
西南地区大、中型国有矿山在土地复垦、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废水、废渣综合治理利用等方面都做出了努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如西藏自治区有相当一部分矿山环境向好的趋势发展(表6-1)。

表6-1 西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

3.矿山地质环境恶化趋势逐步得到控制
随着矿山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的健全,管理、监督力度的加大,各级政府、矿山企业对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重视,国家对老国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的逐步投入、历史上遗留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制订了有关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规定,如四川省禁止新建含硫大于3%的煤矿,贵州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汞矿等污染环境严重的矿产,限制新建、改建含硫大于1.5%的煤矿,各省提出了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准入条件等。通过这些保护措施,矿山地质环境恶化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三)存在问题
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环境虽然有所改善和控制,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小型矿山诱发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一段时间内仍将十分突出
西南地区有矿山企业21073个,其中大、中型矿山企业242个,占总数的1.14%,小型矿山企业20831个,占总数的98.86%,小型矿山分布之广由此可见一斑。小型矿山采矿区域,越界开采、无证偷采、一证多采、乱采滥挖现象较普遍,这不仅浪费和破坏了资源,而且加剧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恶化。小型矿山多数布局不合理,管理水平低,采矿工艺、技术落后,“三废”随意排放,对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无任何保护与防治措施。小型矿山所带来的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仍将十分突出。
2.老矿山遗留的环境地质问题将成为西南地区今后面临的一大难题
目前西南地区实施的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对新建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意义较大,但对闭坑老矿山由于历史原因,多数企业在建矿初期并未考虑矿山闭坑后环境恢复和复垦,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成了历史遗留问题,恢复治理难度很大。
3.局部地区未来一段时间矿山地质环境将进一步恶化
随着经济发展需要,一些以往未开采或小规模开采的地区,会进行新的一轮大规模开发,这必然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新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也会增多。如西南三江有色金属、贵金属成矿带、冈底斯成矿带,黔西煤矿、黔南黔中磷矿、黔北铝土矿,川南古(蔺)叙(永)煤矿和筠连优质煤开采,以及重庆渝东南武陵山银、铅锌矿区、渝西锶矿区、奉节煤矿区及五大国有煤矿区等重要矿区,未来的开发强度必将加强,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严格管理,因此可以预见这些地区矿山地质环境将进一步恶化。

日益加剧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愈来愈受到社会的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自2000年开始,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并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如“晋陕蒙能源基地(陕北地区)矿山环境地质调查”(中煤水文地质局,2000~2002)、“山西省重点矿区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山西地质调查院,2000~2002),“江西省重点矿区矿山环境地质调查”(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站,2000~2002),“西北地区不同类型矿产开发环境地质研究”(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2001~2002)和正在实施的“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2002~2007)、“重点矿区环境地质问题专题调查”(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等,2004~2006),“全国不同类型矿产开发环境地质研究”(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2004~2007),西南、东北、华北、华东、中南等不同类型矿产开发环境地质研究(2004~2005),以及31个省市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2003~2005)。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2年编写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讨论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讨论稿),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2002年编写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实施细则》、《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建设》,以及由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2003年完成的《典型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方法研究》和《大型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技术要求》。
2003年11月,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等单位发起并举办了“首届全国矿山环境保护研讨会”,出版了我国首部以矿山环境地质为主题的论文专辑《西北地质(2003年增刊)》。据不完全统计,自1994年以来,国内各种刊物上发表的有关矿山环境方面的论文有200余篇,涉及矿山环境地质理论、方法、分类、调查、评价、图件编制、信息系统建设、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法规建设、恢复与重建等多方面内容。随着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环境地质研究项目的逐步推进和全面展开,随着新建、扩建矿山项目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以及调查研究成果的不断积累,矿山环境地质学的理论建设正在逐步丰富和发展。

郭振中1,2 裴捍华2 黄卫星2 杨亲民2

(1中国地质大学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北京,100083;2山西省地质调查院,太原,030001)

摘要 本文通过对山西六大煤田与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现状的概略介绍,对目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所应开展的工作,提出了几点思考。对矿山环境地质综合评价问题,笔者认为应将对各类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分析从专业角度向社会经济方面延伸,并以后者作为统一综合对比的结合点,同时提出了应开展采煤造成地应力改变影响岩溶水、采煤引起土地沙化、各类保安煤柱计算及移动角实测、煤矿山环境地质模式、各类煤矿山环境地质模型建立方法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 煤矿山 环境地质 调查 思考

1 山西煤田概况

山西含煤建造主要以晚古生界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和二叠系下统山西组为主,分布于全省各煤田,煤炭储量占全省总储量98%,开采潜力巨大;其次为中生界侏罗系大同组,分布于大同煤田及宁武煤田北部地区,其储量约占全省的1.6%,可采煤层已所剩无几;第三为新生界第三系含煤建造,分布于繁峙、垣曲等地,储量不多。按煤田沉积环境、地质构造特征、煤质变质规律等综合因素,山西自北向南主要分布大同、宁武、西山、霍西、沁水、河东六大煤田,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也多发于此,其他地区的小型煤田,问题较少且程度较轻。六大煤田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山西六大煤田基本情况统计表

2 山西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现状

据统计资料,山西省煤矿目前采动面积约5500km2。造成的环境地质问题,据2002年10月山西省地质调查院提交的《山西省重点地区矿山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报告》,在调查的大同、宁武、西山、霍西、沁水(含太原东山、阳泉、潞安、晋城四大矿区)五大煤田内,主要地质灾害为开采沉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煤层自燃、疏排地下水、污染水资源、破坏耕地植被等。各类环境地质问题情况见表2。

表2 各类环境地质问题情况统计表

3 山西煤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工作思考

山西是我国北方地质灾害的多发省,同时也是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最严重的省,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山西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调查工作自1990年以后才逐步引起重视,且在1999年以前开展的工作大多是由于环境地质问题造成矛盾纠纷后,为甲乙双方进行协调或为诉诸法律案件提供依据而开展的点上调查。代表性有限,整体规律不强,难以宏观确定山西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整体规模、程度大小、损失多少,难以分析确定不同地质环境、不同开采矿种、不同开采层位、不同开采方式下产生的不同环境地质问题模式。山西省环境地质总站1999年提交的大同矿区地质灾害调查报告、2000年12月提交的山西省1∶50万环境地质调查报告及山西省地质调查院2002年6月完成的山西省重点地区矿山生态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1∶25万)工作,揭开了山西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调查工作的新序幕。

山西省1∶50万环境地质调查根据灾害程度将山西省环境地质问题分为强、中、弱及不发育四个大区、34个亚区,用定性分析法进行了分区评价预测。山西省重点地区矿山生态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1∶25万)依据实际调查的地面塌陷、地裂缝、房屋裂缝、固体废弃物、崩塌、滑坡、泥石流、煤层自燃8类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数量按2km×2km单元格进行灾种分布统计,进行数字化叠加分析,采用袭扰系数法进行矿山生态环境地质综合评价;确定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地质破坏面积为1925km2,其中严重破坏面积562km2,中等破坏面积696km2,轻微破坏面积667km2;据各矿山2010年前生产计划及国家十五规划,将各矿区生态环境地质发展趋势分为恶化区、恢复区及自然状态区;评价及预测分别在1∶10万图件上按2km×2km单元格进行。

上述两项目及近年来开展的部分矿区大比例尺环境地质调查、1∶5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工作,为山西省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宏观规律的总结、形成模式的建立、防治对策的提出积累了资料、打下了基础。对目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所应开展的工作,笔者提出如下思考。

3.1 矿山环境地质综合评价问题

矿山环境地质综合评价是以各类环境地质问题的强度规模、活动次数、分布密度、损失大小等为标志的,这些要素决定了环境地质问题的破坏强度、发生次数、危害范围,是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损失程度的关键因素。然而不同种类的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危险性要素标志是不一致的,当矿山存在多类环境地质问题时,进行矿山环境地质综合评价,各类问题权重的定权难题就突现出来,而这一权重又与矿山开采矿种、地质环境、开采规模、开采层位、开采方式等密切相关,具多样性、复杂性、不确定性,这就使得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甚至不同部门在同一地区开展的矿山环境地质综合评价难以对比,给政府部门制定治灾减灾防灾预案、方案带来诸多不便。尽管近些年来不少学者和研究机构提出了一些建议,但迄今尚未形成统一的点、面或区域矿山环境地质要素综合评价方法,这是我们今后开展此类工作所应解决的首要问题,应尽快建立相应规范或要求。

目前各类环境地质问题权重的定权方法主要有专家打分法、调查统计法、序列综合法、公式法、数理统计法、层次分析法、复杂程度分析法等;矿山环境地质综合评价方法主要有专家确定法、工程类比法、因子得分法、袭拢系数法、概率统计法、聚类分析法等;这些都是对评价环境地质问题的危险性而言的,专业性较强,不同评价方法及结果难以综合对比。笔者认为应将对各类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分析从专业角度向社会经济方面延伸,并以后者为统一综合对比的结合点。要论证这些问题对人类、城镇、建筑、交通、土地、水源、农作物、植被等产生的破坏效应,进而确定具体的灾害受灾体,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受灾体的损毁等级及价值损失率等进行确定,最后从经济角度对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破坏损失进行评价。对一些只进行过区域调查难以确定灾害点数、危害范围的区域评价,可用环境地质问题危害强度指数(危险性指数×易损性指数)法进行评价。以其大小或强弱作为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受灾程度的划分标准,就能做到统一标准、综合对比。总之要将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危险性分析与易损性分析有机结合,以其破坏损失(经济价值)或危害强度评价为目标开展工作。

3.2 采煤—地应力—岩溶水关系问题

煤矿开采对于当地地层而言,相当于人工卸荷,采煤后采空区周边一定范围内地应力势必发生变化,地应力的改变对在碳酸盐岩裂隙、溶隙(孔、洞)中运移的岩溶地下水来讲,不可能不产生影响。首先在水动力场中正常运移的岩溶地下水,由于地应力改变,岩溶水的运移速度及方向必然产生变化;其次煤矿开采、地应力改变,造成裂隙发育,加强了煤系地层与下伏奥陶系岩溶层的联系,对带压采区,采煤排水量增加,使得岩溶水资源减少加快;对无压采区,煤系地层地下水渗漏使得岩溶水资源遭受污染。我们过去的工作,地应力实测资料极少,对这方面的研究尚属空白,今后应加强。要研究地应力改变影响岩溶水运移的模式及机理,研究山西省煤矿开采产生地应力改变对岩溶水的影响程度。

3.3 采煤引起土地沙化问题

露天煤矿开采,剥离上覆岩土层及植被,必然造成土地沙化;地下煤矿采空区形成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往往将土层中的细颗粒物质带入深部地下,使上部土地逐渐沙化,在耕地区还伴随着跑肥现象,这是采用一般复垦手段难以恢复的。这些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形成模式、危害程度、评价方法、防治措施?是我们以往调查工作忽视或不重视的,也是我们今后应注意研究的课题。

3.4 保安煤柱留设计算问题

山西煤矿绝大多数分布在沟壑纵横的丘陵山区,这就使得开采煤层采空区上部的荷载分布很不均匀,而以往及目前使用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计算保安煤柱的关键参数移动角(上山、下山及走向三方向)的实测值山西各大矿区多未开展,只是阳泉一、二、三、四矿及太原西山西曲、官地、镇城底、西铭矿进行过实测,代表性有限,故山西许多保安煤柱的计算具有先天不足,一是因为移动角多为引用,二是因为计算公式对上部荷载分布不均的因素考虑不够。在荷载分布不均的采空区上部,易形成剪切作用,从而使其产生的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表现形式、灾害程度与荷载分布均匀或不同分布不均的采空区上部有所不同,这就是山西许多煤矿企业已按国家相关要求预留了保安煤柱,但在煤矿开采过程中,仍就在保护区内产生开采沉陷、地裂缝及房屋等裂缝的主要原因之一。今后应加强此方面的研究。

3.5 环境地质问题模式确定问题

山西地质构造条件复杂,由于各煤矿所处地质环境、开采煤层、开采规模、开采方式各不相同,且上覆地层的岩性、厚度也因地而异,故造成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程度和模式是有较大差异的。如大同矿区,由于侏罗系大同组煤层顶板坚硬、性脆、抗压强度高,采空区稳定时间难以预计,当矿柱支承条件不够时,往往发生一次性冒落地震,危害极大;在潞安矿区,由于开采煤层山西组、太原组顶板的硬度相对较软,且地表较平,往往形成渐进式大于采空区的地面沉陷,稳定时间也相对较易预测;分布在山区的煤矿,由于上部荷载分布不均,往往造成保安煤柱内的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应在开展1∶25万矿山环境地质调查等的基础上,进行1∶10万~1∶5万甚至更大比例尺的调查,综合研究,确定各矿区环境地质问题模式,这对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整治与预防是非常必要的。

3.6 分析预测模型建立问题

单项煤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分析预测模型的建立对掌握灾害发展趋势、开展灾害预警预报以及为政府部门制定减灾防灾预案、进行宏观决策意义重大。山西目前在此方面的工作尚属起步阶段,建立的模型较少,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山西省重点地区矿山生态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项目运用三维可视化渗流软件——Visual Modflow,建立了符合平朔安家岭煤矿矿井水的可视化三维渗流模型并进行了模拟预报;其他项目在受中央领导关注的长治崔蒙矿区、太原西山矿区等地也建立了相应模型。模型的建立要在地质灾害模式确定的基础上进行,应用空间信息系统,从三维角度对灾害体进行研究,再与长期观测资料结合,进行模拟,最终用于预警预报。目前用于采煤影响地下水方面建模的软件较多,如GMS、Peflow、Modflow等,而用于采煤造成开采沉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方面的软件极少,今后应加强研制。

参考文献

[1]郭振中.山西采煤地质灾害模式浅析.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第八卷增刊,1997(10).

[2]周爱国等.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理论与应用.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8.

[3]张梁等.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北京:地质出版社,1998.

[4]刘传正.地质灾害勘查指南.北京:地质出版社,2000.



《...加强经济利益调节——关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调研报告...》
答:2002~2005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完成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并发出《关于开展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除此之外,国土资源部和各产业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制度、政策和措施,一些地方性法规中也涉及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在实际操作中,国土资源部已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相关问题研究》
答:本文以调查研究为切入点,从管理实践出发,对部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这一专项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提出一些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环境治理 项目 对策建议 1 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是国土资源部近年来新上项目,属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范围之内,此项目是国家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有关此类...

《山西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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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
答:受自然地理、地质环境条件以及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制约和影响,山西段地质灾害类型较多,地域分布广泛,灾情较为严重。据调查发现的主要灾种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和洪水冲蚀、采空塌陷、黄土湿陷和潜蚀。此外,局部地段尚有地面沉降、地震液化、地裂缝、煤层自燃和瓦斯爆炸。 (一)滑坡 评估区共发现33处滑坡,其中岩体滑坡...

《矿产开采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答:2002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启动了以省为单元的全国矿产地质环境调查项目,对全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摸底调查[41]。调查结果表明:截至2005年底,全国矿山共引发地质灾害12379处,其中因地下开采引发地面塌陷4489处、地裂缝3019处;采空、开挖、不合理堆渣诱发滑坡1257处;废渣堆放不当引发泥石流682处;开山炸石...

《主体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现状》
答:矿山分布越多的区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往往越突出。据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统计,全国共有矿山11.0万个,其中,砂石黏土矿、石灰岩矿等非金属矿8.3万个,占75.4%;铁矿、铜矿等金属矿近1.0万个,占8.8%;煤炭矿1.5万个,占13.6%[17]。全国矿山分布极不均匀,有的区域矿山密集,有的区域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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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你认为挖矿都存在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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