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如何提取厦门住房公积金
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有购房类消费提取、非购房类提取和销户类提取,各提取条件如下:
一、厦门公积金购房类消费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4、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
二、厦门公积金非购房类提取条件:
1、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3、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失业两年未重新就业的;
4、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厦门公积金销户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调离本市的(无论户籍是否迁出);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非本市户籍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扩展资料:
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取人为购买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可不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但须向公积金窗口提供购房合同编号。若需提取至购房发票开具日期的,职工还需提供购房发票。
2、购买本市二手交易住房,或购买本市非二手交易住房但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职工可不需要提供土地房屋权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但须向公积金窗口提供所购住房的土地房屋权证号。
3、购买本市非新建商品住房且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4、本市或本市外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有补交差价的,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
5、购买本市外自住住房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6、购买本市外自住住房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土地房屋权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若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上无法体现购房金额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
7、在本市外贷款购房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
8、在本省外购房的,还须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所购房屋所在地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户籍证明;②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③社保缴交证明;④工资薪酬税单。
二、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出境定居证明(如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已注销的,由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户籍或身份证注销证明)。
三、离退休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离(退)休证或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
四、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贷款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取人为大修人的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预(决)算书;
5、属于零星危房大修需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区民政部门为大修人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②提取人与大修人是父母或子女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在本省外大修住房的,还须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所修房屋所在地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户籍证明;②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③社保缴交证明;④工资薪酬税单。
五、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取人为建造、翻建人的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规划区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
2、规划区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
3、属于零星危房翻建需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房屋安全鉴定证明;②区民政部门为翻建人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③提取人与翻建人是父母或子女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在本省外建造、翻建住房的,还须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所建房屋所在地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户籍证明;②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③社保缴交证明;④工资薪酬税单。
参考资料: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个人业务-提取
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方法:
1、到当地市房管局开个“无房产证明”,拿身份证原件给工作人员,告诉他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会开证明;
2、带上身份证原件,去公积金缴费银行,让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打印公积金流水单;
3、接着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填够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填写你的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
4、最后将房产证明、公积金流水单、公积金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交给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审理,审核通过,大概半个月就能领取到公积金。
公积金买房条件如下: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申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须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一手房20%,二手房30%);申请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的借款人,须对其具有所有权的本市城镇自住住房进行建造、翻建、大修的真实需要,且自筹资金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工程款的30%。
满足条件后到市政服务中心提取就可以了。
可以在支付宝里面的小程序看一下你符合那种条件,外地人一般只能提取支付房租这个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