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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减挂钩房屋赔偿标准 土地增减挂钩房屋赔偿标准

作者&投稿:谈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土地增减挂钩房屋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土地增减挂钩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法律分析:(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1、土地管理法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有两种补偿形式:货币补偿和置换补偿。 3、 征用土地的,按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增减挂钩补偿标准》
答:一、增减挂钩补偿标准是什么1、增减挂钩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3)安置补助费,征用非...

《农村增减挂钩房屋补偿标准》
答:农村增减挂钩房屋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

《四川省土地增减挂钩补偿标准》
答:法律分析: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需要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可按乡镇批次以建设用地报批,按原地类进行补偿;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并按照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法律依据:《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八条 (一)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立项申请报告。(二)试点...

《土地增减挂钩房屋赔偿标准》
答: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
答:土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

《土地增减挂钩农户补偿标准》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南充土地增减挂钩建新给钱吗》
答:给的。补助标准:一是确权房屋面积按相应结构补助,简易结构为80 元/平方米,穿逗、土木结构为120 元/平方米,砖木结构为160 元/平方米,砖混结构为200 元/平方米; 二是未确权面积的房屋,根据其不同结构对应标准降低20 元/平方米进行补助; 三是项目区凡已享受灾后重建、地质灾害搬迁补助政策以及...

《凉山州增减挂钩项目老屋里怎么赔付》
答:赔付标准如下:土地增减挂房屋拆迁补偿金以拆旧区内农户住房补偿范围、面积丈量及补偿标准为准。拆旧补偿的范围包括:一是以外墙为界的主体房屋(含土木、砖木、砖混结构房屋)。是破损房屋,圈舍、烤烟房等生产性用房;三是院坝火水泥院坝,青苗及其他附着物。房屋面积的丈量一律按建筑物四周外墙的外缘...

《增减挂钩补偿标准》
答:法律主观:根据增减挂钩政策规定,凡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的农村宅基地拆迁复垦给予拆迁安置补偿,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各县区投入的增减挂钩资金也在不断提高,2014年11月份,市政府出台了文件,从2015年开始,要求各县区将增减挂钩项目投入资金每亩增加1万元,增加后谯城区达到每亩5.2...

《增减挂钩补偿标准》
答:增减挂钩补偿标准是指在进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时,对于因项目实施而涉及的土地、房屋等资产损失,政府或相关单位给予受影响方的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这一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受影响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顺利进行。一、增减挂钩补偿标准的制定原则 增减挂钩补偿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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