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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的补偿款和安置房如何分配 公房拆迁补偿在承租人同住人间如何分配?

作者&投稿:翠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和同住人怎么分配补偿款~

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确定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不可以,确定以及肯定。于法,哥哥名为承租人,在拆迁中为产权人,一切权益以产权人为准。于理,哥哥将自己的房子让与弟弟居住,并将户口迁出,而且还继续缴纳租金。可谓是仁至义尽,相当照顾弟弟。另外说一句,父母原有的公房,被弟弟卖出,作为遗产,兄弟俩应当是共有的,其中一半的所得应当分与哥哥,但是弟弟并没有分。弟弟如果顾忌亲情应答无理由的搬出,配合拆迁工作。我想这位哥哥在获得拆迁补偿之后也会佛照弟弟一二。如果弟弟不配合,那真是太不应该了,哥哥如果真的认为弟弟过分翻脸的话,那弟弟什么也得不到,还要赔偿当年买房款的一半。

一、具体是需要根据合同规定确定的,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二、【法律依据】: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一至十五条)》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释义】本条是关于征收房屋的前提、条例适用范围及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的规定。一、征收房屋的前提本条明确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就明确了实施房屋征收的前提。该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宪法和有关法律:一是《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二是《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三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条例只适用于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不适用于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收是分别由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的。根据《宪法》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原拆迁条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活动,本条例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活动,但不限于城市规划区内。从法律上讲,本条例应当只适用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公房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有所忽视,而是要区分不同情况,既依法维护好其合法权益,又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征收导致所有权的丧失,从法律关系上讲,给予补偿的应当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而不应对承租人补偿。但实践中承租情况较复杂,承租人分为公房承租人和私房承租人。从目前全国情况看,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已经达到80%,拆迁中涉及的公房承租的比例不大。公房分为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政府直管公房由于所有权本就属于政府,理应不属于本条例适用范围。但由于公房承租是历史形成的,关系到承租人的基本生活生存条件,当其承租的房屋被征收时,必须切实维护好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从实践情况看,为了保障公房承租人生活水平不降低,各地采取了先房改再拆迁等多种措施,对公房承租人的权益予以保护,这样做是合适的,是以人为本的。考虑到实践中各地公房情况不同,形成的历史原因不同,各地政府对承租人的保护政策也不同,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问题,难以在全国层面上做出统一规定,还是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政策为宜。至于私房承租是私有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国家征收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作为出租人的被征收人对租赁关系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可以直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自通知到达承租人时合同即解除。在因征收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下,对承租人如何进行补偿,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综合上述情况,本条例没有对承租人的补偿作出规定,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问题,各地可以自行制定办法,对私房承租人的问题,则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范来解决。三、公平补偿本条强调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公平补偿,一方面是指补偿与被征收财产价值相当,体现了政府征收虽然有强制性,但是在补偿上不应让为公共利益作出贡献的被征收人吃亏;另一方面是指对全体被征收人应当适用统一的标准,体现被征收人之间的公平。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看,对被征收财产补偿的规定有合理补偿、正当补偿、公平补偿、相当补偿等。采用公平补偿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法国、瑞典、波兰、新加坡、印度、菲律宾、巴西、我国台湾地区等。公平补偿是依赖相应的标准和规则而存在的。本条例从补偿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偿程序、住房保障等各方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作出了具体规定,就是为了保障补偿公平。只有通过公平补偿,保护被征收群众的利益,使房屋被征收的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才能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努力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有下列情况除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承租房动迁家庭怎么分配》
答:法律分析:(一)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 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公房拆迁中,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这一点十分明确。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

《民法典关于公房拆迁的规定》
答:《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这里提到了“同住人”的概念,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该《细则》中的“同住人”是指以下人员:1、在...

《公房承租房动迁分配》
答: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二)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公房动迁,承租人和同住人如何分配》
答: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公房动迁,承租人和同住人如何分配》
答: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公房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与继承》
答:法律分析:公有租赁房屋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同住人)对该房屋都具有同等的居住使用权,在该房屋拆迁时,拆迁人要解决的也是房屋内原有居住人口的权益。因此,公房拆迁时,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

《什么是公房,公房拆迁补偿费如何分配》
答:法律主观:(一)公有居住 房屋拆迁补偿款 ,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 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 拆迁补偿款 。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公房拆迁中,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这一点十分明确。如果 公房承租人 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

《承租房动迁家庭怎么分配》
答:(一)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公房拆迁中,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这一点十分明确。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

《公房腾退补偿款怎么分配》
答:(1)在分配时可适当多分的情形包括:一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年老体弱,经济来源有限,按平均分配的补偿款无法保障其正常生活的;二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获得公租房承租权时支付了额外费用的;三是对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2)若一个人承租了多套公房,对于每套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都有权要求分割。以下...

《公产房拆迁款属于谁》
答:一、公产房拆迁款属于谁1、公租房要拆迁补偿款是给承租人和同住人的,规定是(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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