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关于 一项专利的专利权人有两个人的问题 要申请一项专利,但是发明人有两个人,这两个人名字的先后顺序会...

作者&投稿:晋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专利的发明人为两个人,专利所有权人是公司,其中一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终止专利?还是必须由专利权人申请?~

专利权属于专利权人(即,公司),不属于发明人。
因此,只有专利权人(公司)能够对专利权进行处置(例如转让、终止等),发明人无权处置。

专利设计人名字先后排序无区别,专利设计人名字排序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署名只是作为一种荣誉而已。
申请人顺序不代表任何特权的;发明人的话牵扯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有主次的韵味,部分单位也是对此有一定要求,但是发明人并没有实际权力,意义不大。
若毕业设计为独立完成,则可以拒绝该请求;若同意,则署两人名字,授权后为两人共有,专利产生的效益将按共有份额划分。
专利发明人属于共同发明人,在专利法里面没有先后顺序的,但是一些专利评职称什么的都是把默认的发明人顺序来排的。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专利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如果没有另外约定,两个专利申请人的视为平等的,权利视为各占一半。

有另外书面约定或合同的,从其约定。

因此,你们书面约定两个人所占比率不同,合法。

合法
写了2个,表示2个共同拥有专利权。所得利益两人共同享有,但是具体分成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权利人之间利益可以通过合同约定。

合法。可以这样理解:申请专利是五五分,然后一方协议转让部分权利给另一方。

当然是可以的,申请专利时对申请人的数量是没有限制的,但是人数会对申请费用产生影响。所以看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定,要是人数有很多也可以选择公司申请的方式。

一般默认是一半一半吧,也有写明各占多少的,是合法行为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