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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不合理向哪投诉 江苏土地确权不合理到哪里投诉

作者&投稿:双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民土地确权不合理向哪个部门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由此可知,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可知,个人之间发生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不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针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属争议是属于民事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处罚决定不服而提起的,属于行政诉讼。

认为土地确权不合法的,可以向农业委员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土地确权证据依据:

1、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确权



认为土地确权不合法的,可以向农业委员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土地确权后土地是不是分成几十个位置呢,或是分成一个位置吗

《土地确权纠纷投诉热线》
答:一、12316农业服务热线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方便广大农民群众投诉举报以及更便捷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三农”信息服务,农业部在信息产业部的支持下,申请并被核配了“12316”作为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二、12316功能启用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能够解决目前各地农业系统公益服务号码不统一的问...

《土地确权纠纷找哪个部门》
答:1、土地确权纠纷找人民政府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

《土地不给确权投诉电话》
答:法律分析:认为土地确权不合法的,可以向农业委员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

《土地确权不合法向那个部门投诉非农户口,这次农村承包土地确权不与以确权...》
答:认为土地确权不合法的,可以向农业委员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

《土地确权纠纷投诉热线》
答:法律分析:打当地县或者市政府电话,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确权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
答:发生土地确权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找土地管理行政部门解决,或是请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是直接向法院起诉。投诉需要的材料: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3、有关证据。消费者要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

《土地确权投诉电话》
答:你好。如果是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在土地确权工作中涉嫌违法违纪,可以实名向县级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举报;也可以拨打12388实名举报。

《土地确权不合理向哪投诉?》
答:第一个相关部门:“负责各县(区)土地确权工作总体协调的党委、政府办公室”。第二个相关部门:“负责政策研究和工作督查的党委农工办”。第三个相关部门:“负责宣传培训、业务指导的农业管理部门”。第四各相关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各项经费的财政部门”。第五个相关部门:“指导和处理有关土地权属矛盾...

《农村土地确权咨询热线》
答:没有固定电话,就是哪个部门给你发的证,你就给哪个部门打电话就可以了。也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诉,也可以拨打12345。也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诉,诉求马上办这个小程序也可以帮你,在上面说问题,相关的管理部门看到就会知道这个问题了,了解情况就会帮忙解决的。土地确权咨询哪个部门土地确权该找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土地确权不合理怎么办》
答:土地确权时确权不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以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社会影响。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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