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户口迁出娘家土地确权
作者&投稿:车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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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律师解答: 可能有土地。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出嫁女户口迁出与土地还在原来迁出地还能确权吗?》
答:出嫁女户口迁出去了,就不属于该村经济组织的成员了,原来的土地就应该收回去,不能再确权到她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