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对方如何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什么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等等。
你好,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一、到现在止,你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对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但具体到你的事件,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即你与对方达成了调解。也就是说,现在去法院起诉,法院不会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诉讼请求。二、另外,既已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负全责,则你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其赔偿。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及向保险公司索赔是他的责任,如果是你的原因没有给其提供病例,你是有一定的责任,但这个责任是辅助责任。三、你的医药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误工费(你本人和护理人员)等虽然拿不出证据证明工资的多少,但城镇居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户口居民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补偿。构成伤残的要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索赔伤残赔偿。四、交通费和伙食补助,以及你的家属处理交通事故和护理你等而产生的住宿等费用。五、营养费具体的赔偿数字肯定比你现在得到的多。对方要你承担医药费是站不住脚的。另外,法院也不像你说的那样,只要有证据,法院一般会给出法律规定的判决,主要是证据要备足。越级上诉,上级法院一般不受理,特别是你的案件对于法院属于比较简单的交通事故纠纷,所以还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法院起诉。对于你不知道如何起诉,建议你去找一律师,律师会告诉你如何在诉讼获得更多的收益,并且会告诉诉讼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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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受害人死亡的,除第一条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我是货车如果对方全责,那么他需要对我理赔营运费用吗?》
答:你好,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全责,营运车辆是要赔偿营运费的。双方协商吧!望采纳
《我是合法的网约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答:事故机动车责任方负责赔付车辆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维修车辆的损失。但是不能要求对方司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