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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单位取得划拨土地,为另一公益建设筹备资金转让时已报请政府批准,转让方、受让方不用交土地出让金? 政府有无权利干涩个人划拨土地转出让

作者&投稿:野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关于房屋拆迁时土地性质为“出让”和“划拨”的区别~

“出让”和“划拨”的区别:土地性质的定义,取得方式不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具体如下:
1、土地性质的定义: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2、取得方式不同:
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
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的共同点
1、都是土地的流转;
2、土地的性质都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扩展资料:
使用权划拨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4、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出让土地的用途不同规定了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1)居住用地70 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资料链接: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划拨

政府有权利干涉个人划拨土地转出让。

划拨土地经过政府批准可以依法转让,转让合同的性质为补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所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政府审批后可以转让,其转让合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更是对划拨土地转让合同的性质明确为补偿合同。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因而,转让方经过政府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可以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就转让的价格进行约定,该转让价格属于受让方对转让方在该土地上的投入及土地增值的补偿。

1、报经审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应当按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在国务院另有规定之前,应当按照划拨土地使用权审批权限来进行。即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耕地35公顷以上或者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由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均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这是划拨土地的房地产转让和出让土地的房地产转让的显著区别之一。因为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用地者无权处分,必须要报政府审批。但在这里,具体是报政府的哪个部门来审批,立法规定不够明确,一般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2.受让方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可以不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经政府批准转让后,由市、县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由转让关系中的受让方来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实质上是使转让的那幅土地在性质上发生根本变化,由划拨地变为出让地,实现土地使用权从无偿到有偿的转化。根据”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法》,出让金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这表明政府对划拨土地转让补交出让金给予相当的优惠,标定地价减收的部分及实际转让成交价与标定地价的差额均由转让方获取。在实践上,转让方通常能获取成交价额的2/3,而政府收取的出让金只为成交价额的1/3。如此作法,有利于通过利益机制充分调动划拨用地者的积极性,引导其转让土地使用权,从而促进土地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的改革步伐。3.不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第2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这样规定的主要考虑是,既充分顾及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同时又避免国家土地收益的流失。如在划拨的土地上建成房屋的,一旦进行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要随之转移,而土地转让价格隐含于房价之中,转让方所获级差收益往往超过房屋本身售价。这就需要转让方将其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这里所说的“不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是指国家暂时无法或不需转为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或者根据城市规划不宜出让而近期又不禁止转让的地块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这些情形有以下几种:(1)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下述建设项目: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2)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3)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4)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5)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6)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

《公益性用地征地标准》
答:一、公益性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公益事业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见《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经过比较,如果是划拨供地,用地单位需要支付的成本为:征地补偿和地上建筑物及拆迁补偿后。上述费用为征地拆迁费用,因此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后,国家将土地无偿提供给用地单位...

《关于土地划拨和出让的问题》
答:4、房屋类型不同,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不同也就影响了该房屋所属的类型。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5、土地性质不同,那么对购房者后期的影响结果也不一样,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交易时,...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和划拨区别》
答:出让土地按用途区分使用年限一般分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4、房屋类型不同: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房或保障性住房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上一般为经营性用房,如商业广场、商品房、工业厂房等。土地权利性质出让的后果:1、土地用途的限制: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后,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和用途...

《划拨用地是啥意思》
答:出让土地按用途区分使用年限一般分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5、房屋类型不同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房或保障性住房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上一般为经营性用房,如商业广场、商品房、工业厂房等。对危楼怎样补偿具体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

《划拨土地有什么好处》
答:问题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答:划拨土地使用权即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 *** 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土地...

《划拨的土地如何改变性质?交了出让金后能改变性质吗》
答:4、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5、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 建设用地 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6、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

《什么叫划拨地》
答: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问题三:什么叫行政划拨土地?什么叫出让土地? 所谓划拨,是指原国有企事业单位为干部职工建造福利房时由国家划拨的土地.现在要作为二手房出卖,互家不能在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让这块土地永远成为福利地在市场上流通...

《划拨地和出让地的区别》
答:具体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后无偿取得的。出让土地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2.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是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出让是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3.权利义务不同: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让的土地...

《房产证上划拨是什么意思》
答:房屋性质是划拨是指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国家划拨取得。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如果对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的性质属政策性用地,一般情况下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会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建设,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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