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再审裁定后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吗? 高院再审判决,还可以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吗
这取决于中级法院再审是基于一审的再审还是二审程序的再审,基与一审程序的再审,可以申请上诉,基与二审程序的再审,属于终审。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再审的方式: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即高院审决之后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再审处理: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申诉,应当认真负责处理。
人民法院对于检察院起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违法情况时,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通知人民检察院纠正。
扩展资料:
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
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及相关法律,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
三、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
五、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
六、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除审判案件外,最高人民法院还负责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全国法院的执行工作。目前,每年全国法院受理大量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这些案件主要由地方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执行局,负责这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协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1、再审如果是按一审程序进行的,对判决、裁定可以向其上一级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2、再审如果是按二审程序进行的,其判决、裁定为终审,不得再上诉。
3、如果对再审终审判决、裁定不服,只能通过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