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的国土资源局待遇如何? 县级国土局工资待遇怎么样
作者&投稿:展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县级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怎么样?》》~
国土资源局是上管单位,但和别的上管单位不一样,上管的是业务和副局级以上人员。工资还是地方财政的,各地不一样,大多是少数行政编和多数事业编。也有的地区有自收自支编制。
如果想进国土资源局,在省市国土资源局做做工作吧。
行政编一般是要报考的,但是在有空编的情况下。
祝你好运。
1、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2、公务员工资待遇按职务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
第七十三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第七十八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县级国土资源局是行政单位,你所说的事业编制,我猜测应该是国土资源局的下设的某些二级单位吧,现在国土资源局是属于好单位,待遇也是相对比较好的,只是你说的事业编制,不知道是不是二级局,有的地方把拆迁办公室设置在国土资源局的下设单位。具体你要问清楚。
第一个问题,福利待遇主要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第一,工资待遇看你们当地的实际情况,如果你们严格执行国家规定,那么就确实是两千左右。第二,福利,比较奖金、津贴、各种卡、过节费、礼品,主要取决于你们当地的情况。第三,灰色收入,这个国家大力号召杜绝,但是呢,你懂的,这个取决于你所在的岗位和关键程度。第四,隐形福利,比如福利房,三餐免费,前者可以解决几十万,后者可以解决你日常生活。
第二个问题,如果严格执行标准,那么那里的公务员工资都是一样的。你的道路有三种,第一种是借调,在人家那里干活,但是钱还是你们原单位发,第二种是调任,这个一般需要竞聘,其中包括平级调动和提干调任。
国土资源局是上管单位,但和别的上管单位不一样,上管的是业务和副局级以上人员。工资还是地方财政的,各地不一样,大多是少数行政编和多数事业编。也有的地区有自收自支编制。
如果想进国土资源局,在省市国土资源局做做工作吧。
行政编一般是要报考的,但是在有空编的情况下。
祝你好运。
1、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2、公务员工资待遇按职务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
第七十三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第七十八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