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强占村民果园转为宅基地合法不? 村干部在农民不知道情况下把土地办证变为自己宅基地合法吗?
作者&投稿:齐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村里可以强占合法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这个当然是不合法行为,望采纳
关于宅基地继承问题上,你可以参考以下相关内容:
首先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你所提及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的使用权的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属于“特殊财产”。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一宅的规定,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但是在宅基地上建起的房屋,你是可以继承的。
你这种情况,宅基地已经收回村集体了 ,不再是你的了,地上也没盖房子,你家没什么继承的,
这是违法行为,可以去当地的镇政府告他。让他退还非法占有的。
果园用地属于耕地性质,变为宅基地应经政府审批,包括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这个当然是不合法行为,望采纳
《村干部可以强占村民承包责任田建设吗?》
答:当然不可以。既然是责任田,一定是有期限的,不到期,是不能更换责任人的,更不能随便收回,要按合同办事。
《别人强占我家20米长3.8米宽宅基地怎么办?》
答:这种事你们可协商处理,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可找村干部帮助解决,凡事不用过较真,差不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