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卖剧本是否是著作权,个人著作权怎么缴税 为个人欣赏目的将他人小说改编为剧本是否侵犯著作权
作者&投稿:战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微电影的剧本可以卖给多个人么。有所谓的版权么?求解释。。~
剧本使用费与剧本稿酬均应适用特许权使用费税目,而非稿酬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
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你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10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1-20%)×20%=1.6(万元)
简单说就是16%的税,比稿酬所得缴税比例11.6%左右要多,但如果额度大于6.3万/月的话,比劳务报酬所得累积税率要低得多,那个最高可以超过25%的。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是指著作权人对于因创作活动而产生的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客体是无形财产,即作品。著作权的客体是无形物,它需要依附于作为所有权客体的有形物上,即作品需要依附于作品的载体,比如书本、磁盘、光盘等。
个人创作的剧本是有著作权,个人著作权是不需要缴税的,转让才需要缴税。
您好,微电影的剧本是有版权的,版权即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剧本。著作权可以授权多人使用,如果是转让的话是不能多次转让的。
一、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非著作权人取得的仅仅是作品的使用权,其著作权的实际占有人仍是原著作权人;而著作权的转让,非著作权人取得的是原著作权所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的一切权利,原著作权人丧失这部分权利;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无权提出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由原著作权人行使。因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原著作权人因权利转移,失去侵权诉讼权,而受转让取得人享有因侵犯著作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不发表就行,发表对别人造成影响算侵权
著作权是一种权利名称,并非税种名称。剧本使用费与剧本稿酬均应适用特许权使用费税目,而非稿酬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
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你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10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1-20%)×20%=1.6(万元)
简单说就是16%的税,比稿酬所得缴税比例11.6%左右要多,但如果额度大于6.3万/月的话,比劳务报酬所得累积税率要低得多,那个最高可以超过25%的。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是指著作权人对于因创作活动而产生的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客体是无形财产,即作品。著作权的客体是无形物,它需要依附于作为所有权客体的有形物上,即作品需要依附于作品的载体,比如书本、磁盘、光盘等。
个人创作的剧本是有著作权,个人著作权是不需要缴税的,转让才需要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