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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没有产权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作者&投稿:家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参考如下:
1、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2、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死亡后,同住同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死亡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
  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
  还有一类就是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房”,也不能继承。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更不承认此类房屋的产权。所以,此类房屋不属于继承法上规定的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继承。

3、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
  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如果继承人和死者一样均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其继承死者的宅基地和房屋一般都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甚至已经成为城镇户口,因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其取得需要主体符合特定的身份,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同样,继承后如何真正实现居住、使用的权利,依然需要有关法律和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
  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上述内容纷繁复杂,仍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详细分析和论述。

法律相关: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在房价不断飙升的现代社会生活中,有些人每天都在因为房子车子生活而奔波,而有些人却年纪轻轻就有多处房产,其中不乏从父母或者过世的亲人处继承所得,如果是没有产权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如何继承呢?

没有产权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继承遗产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公房,就谈不上遗产继承问题。如果是私房,房主的子女有权继承。子女在父母生前未尽或少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 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 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
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 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 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 等,往往矛盾百出。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 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没有产权的房子如何继承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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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
  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 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 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 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 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 等,往往矛盾百出。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 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死亡后,同住同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 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 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死亡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 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
  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
  还有一类就是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 房”,也不能继承。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 房屋,更不承认此类房屋的产权。所以,此类房屋不属于继承法上规定的公民 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继承。

  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
  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如果继承人和死者一样均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其继承死者的宅基地和房屋 一般都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甚至已经成为城镇户口,因宅基地使用 权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其取得需要主体符合特定的身份,即本集体经济组 织成员。因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建造在宅 基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同样,继承后如何真正实现居住、使用的权利,依 然需要有关法律和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
  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上述内容纷繁复杂,仍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 况详细分析和论述。

  法律相关: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 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 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 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 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 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没房产证的房子是否算遗产要看具体情况。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子,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因为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是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遗产继承吗?》
答:没有取得房产证的住房,不是死者合法所有的财产,是不能办理继承手续的。只有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其合法继承人才可以申请办理继承手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小产权房子女可以继承吗》
答:可继承的房产有哪些只要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取得的合法财产,都可以作为遗产。所以,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房产,应当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已经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是农村的宅基地房还是城镇的商品住宅,有房产证或宅基地使用证的都可以继承。关于小产权房的规定1、土地:集体土地(可能是建设用地、农用地或宅基地),...

《小产权房子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答:小产权房属于合法财产可以继承,但因为小产权房没有完整、合法的审批建设手续,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继承时要求法院分割处理。只能由各继承人私下处理。小产权房屋的概念:“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

《小产权房子女能继承吗?》
答: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四)监管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

《父亲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但是没有产权,我该如何办理》
答:需要和其他继承人协商解决,由于没有产权,只能先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等有产权后,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老爸去世,如何继承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答:如果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可以直接到房产部门办理。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想把该房产变更到你名下,需要其他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的声明,然后才可以办理。继承不收契税。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小产权房主去世后房屋怎么继承》
答:小产权房的房主死后,继承人可继承小产权房的使用权。继承人可继承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小产权房因其本身取得方式的特殊性被限制转让和交易,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物,能因死亡事实发生,继承人可继承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如果没有遗嘱,小产权房产按法定继承,有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协商一致,签订继承协议...

《爷爷是军人,房产是部队分配的,有购房协议,没有房本,这种情况可以做遗嘱...》
答:房产有购房协议,但是没有房本,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做遗嘱,作为你爷爷的遗产,由他的子女进行继承。房产继承,房产赠予。近年来,不少家庭在拥有一套自住房的基础上,甚至还购置多套房产。从投资的角度本无可厚非,但在家庭代际更迭中,不可避免地牵涉到财富继承特别是房产分配问题。这一问题处理不好,...

《没有儿子女儿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答:农村宅基地女儿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个人是没有产权的,个人只有使用权。但是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女儿跟儿子是有一样的继承权,并且两个人的继承份额也是一样的。如果只想把财产给女儿的情况下,可以只立遗嘱。一、农村宅基地女儿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房屋所有...

《父亲死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情况下,房屋如何继承?》
答:房产的一般属于你父亲的遗产,由母亲 爷爷奶奶和 兄妹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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